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加強行業監管,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文化和旅游部現依法發布公告,對部分旅行社的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資質及主體資格予以處置。
一、 關于取消旅行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
依據相關規定和監管核查結果,部分旅行社在經營出境旅游業務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已不具備繼續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法定條件。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現決定依法取消下列旅行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資質。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取消資質的旅行社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從事出境旅游業務,其原有的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作廢。
二、 關于注銷旅行社業務
部分旅行社因自身經營原因主動申請終止經營,或存在長期停業、經營不善、喪失基本經營條件等情形。為凈化市場主體,現依法注銷下列旅行社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注銷的旅行社主體資格終止,不得再從事任何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其原有許可證依法繳銷。
三、 相關要求與提醒
- 消費者權益保障:請廣大旅游者在選擇旅行社服務時,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核實其業務資質,選擇合法合規、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并簽訂正規旅游合同。對于已預交費用但涉及本次公告中被取消或注銷旅行社的游客,建議盡快依法依約處理后續事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行業自律與監督:各旅行社應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規范服務,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持續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 信息查詢渠道:相關旅行社的具體名單及詳細信息,可登錄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網站或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進行查詢核實。
特此公告。